財建〔2023〕4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根據(jù)《財政部 民航局關于階段性實施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的通知》(財建〔2022〕142號)、《財政部 民航局關于調整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政策及做好清算工作的通知》(財建〔2022〕402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民航局關于報送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補貼清算方案的函》(民航函〔2023〕84號),我部對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資金進行了清算,具體金額見附件。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項目代碼:10000022Z225060040002,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53交通運輸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類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4交通運輸支出”。
請盡快將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別安排的財政補貼資金足額撥付至國內運輸航空公司,切實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監(jiān)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做好績效運行監(jiān)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附件:1.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資金清算表
2.國內客運航班運行財政補貼資金績效目標表
財政部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