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符合5種情形應當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4年10月17日 09:00
廣西:符合5種情形應當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
獲悉,10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財政廳關于公開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示發(fā)布,意見和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16日。
廣西政府采購項目符合五種情形,原則上應當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即采購預算金額在1000萬(含)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依法不需要進行公開招標且金額達到40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項目;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因專業(yè)特殊、技術復雜,無法在所在地抽取到相關專業(yè)評審專家;評審專家?guī)熘邢嚓P專家數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地專家不足的項目;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項目;但因特殊原因不適宜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可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原文如下: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規(guī)范政府采購項目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實現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資源共享,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項目評審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桂財規(guī)〔2024〕2號)等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遠程異地評審,是指依托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通過遠程協調、視頻語音實時交互等技術,實現跨行政區(qū)域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共享共用,評審小組異地多點評審,監(jiān)管部門在線監(jiān)督的電子評審活動。
第二條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行政區(qū)域內設區(qū)市之間開展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評審小組包括政府采購項目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評審小組等。評標委員會、評審小組等由采購人代表和評審專家組成。
第四條政府采購項目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原則上應當采用遠程異地評審方式:
(一)采購預算金額在1000萬(含)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
(二)依法不需要進行公開招標且金額達到40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項目;
(三)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
(四)因專業(yè)特殊、技術復雜,無法在所在地抽取到相關專業(yè)評審專家;評審專家?guī)熘邢嚓P專家數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地專家不足的項目;
(五)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項目;但因特殊原因不適宜采用遠程異地評審的,可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隔夜評審項目、需現場查看樣品的項目、涉密項目以及其他需要專家集中評審的項目一般不采用遠程異地評審。
第六條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場所分為主場和副場,政府采購項目受理進場所在地的評審場所為主場,主場以外的其他評審場所為副場,副場可以是一個或多個。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政府采購遠程異地評審場所應具備遠程異地評審條件,原則上為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異地評審場所無法滿足需要的,社會代理機構可以提供遠程異地評審場所,并報所在地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遠程異地評審場所應當配置具有獨立隔斷的評審機位,以及必要的評審計算機、音頻通話、視頻監(jiān)控、視頻會議、桌面監(jiān)控和身份識別、認證等軟硬件設備,確保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在嚴格保密的條件下進行。
第九條開展遠程異地評審的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內控管理、設施設備管理等制度,并確定人員負責管理、服務、協調和系統保障等工作,保證評審場所的評審紀律。
第十條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統稱采購組織機構)負責確定異地評審方案,包括副場個數,主、副場專家專業(yè)類別和人數,專家到場時間等。
第十一條采購組織機構應當至少在開展遠程異地評審前3個工作日向遠程異地評審場所管理單位提出申請,遠程異地評審場所管理單位原則上當天予以確認并做好場地準備。采購組織機構原則上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副場,并與副場進行充分溝通,確保預約成功。
第三章 專家抽取
第十二條主、副場評審專家由采購組織機構從依法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方式產生。
第十三條除評審專家不能滿足抽取需求外,同一政府采購項目在同一副場參與評審的專家不超過評審小組專家總數的二分之一。采購人代表原則上在主場參與評審。主場評審專家數量較少或者無相應專業(yè)評審專家的,全部評審專家可在副場評審。
第十四條評審專家在確認參加評審后,因故不能參加評審導致評審現場專家數量不符合規(guī)定的,由采購組織機構按規(guī)定及時進行補抽。
第十五條主、副場的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評審專家應按時參加遠程異地評審活動,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服從現場管理,認真執(zhí)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規(guī)定,獨立客觀公正地按照采購文件明確的評審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審,協助配合處理供應商的質疑和投訴等事宜。
第四章 評審管理
第十六條主、副場應當指定專人負責遠程異地評審秩序維持、評審過程見證、評審專家行為記錄。主、副場分別負責參與本場所評審專家及采購人代表身份驗證工作,統一保管通訊工具,引導至評審機位,并為其提供技術協助和服務。
第十七條評審小組應當確定評審小組組長,評審小組組長由評審小組成員推選,原則上在主場產生。采購人代表不得擔任評審小組組長。評審小組組長除組織評審、統籌工作進程等常規(guī)職責外,同時負責組織澄清、說明、補正、組織表決、提交評審報告、下達評審結束等指令功能的操作。
第十八條評審小組需要進行討論或者表決的,應當通過電子交易平臺以音視頻、在線文字交流等方式進行,討論、表決過程進行全過程記錄。
第十九條按照采購文件要求需要演示、講解的,由采購組織機構邀請相關供應商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進行演示、講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均應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進行。
第二十條主、副場評審小組成員應當使用電子簽名簽署評審報告,共同出具評審結論。對評審結論持有異議的成員應當在評審報告中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拒絕在評審報告上簽名且不簽署不同意意見和說明理由的,視為同意評審報告,評審小組組長應當在評審報告中作出書面說明。評審小組成員收到組長下達評審結束的指令后方可離場。
第二十一條因供應商質疑,需評審小組協助答復質疑的,采購組織機構可以組織原評審專家進行遠程異地或集中協助答復質疑。
第五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二條因主場、副場電力、網絡、設備等故障原因導致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開標(開啟響應文件)的,采購組織機構應取消本次評審,告知主場、副場管理單位和評審專家。同時,將推遲評審的具體時間告知相關供應商,并通過政府采購網公告。
第二十三條項目開標(開啟響應文件)后,因主場、副場電力、網絡、設備等故障原因導致無法評審的,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待故障解除后繼續(xù)組織評審;超過2小時無法解除故障的,由采購組織機構確定是否進行評審。報經采購人本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后,采購組織機構可停止評審活動,并會同主場、副場管理單位做好投標(響應)文件和相關評審資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重新組建評審小組評審。原評審小組作出的評審意見無效。原評審小組成員應當對評審情況保密。
第二十四條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將應急處置情況予以記錄,并隨采購文件一并存檔。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主、副場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和國家有關保密規(guī)定。
第二十六條主場管理單位發(fā)現評審活動存在違法違規(guī)情形的,應當及時報告采購人本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副場管理單位發(fā)現評審活動存在違法違規(guī)情形的,應當及時告知采購組織機構和主場管理單位,由采購組織機構和主場管理單位報告采購人本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七條采購人本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負責遠程異地評審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依法處理投訴,查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如發(fā)現副場違法違規(guī)行為線索的,移交當地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置。第二十八條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遠程異地評審項目的采購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主場、副場管理單位、電子交易平臺運營機構、政府采購當事人等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主、副場管理單位應當妥善保存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全過程中形成的場地音視頻資料及電子檔案等。采購組織機構應當在評審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交易平臺下載保存評審活動中形成的音視頻等資料,并按照規(guī)定制作形成項目檔案。
第三十條主場、副場評審專家的評審費用由采購人或集中采購機構分別按照評審專家所在地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
第三十一條評審小組需要用餐保障的,由采購組織機構按照評審專家所在地規(guī)定的標準安排。
第三十二條跨省遠程異地評審活動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開展跨省遠程異地評審活動須經副場所在地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同意。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黃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