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wèi)計委:將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購機制
答記者問
做好涉案疫苗受種者的風險評估
記者:目前對已經使用了這個問題疫苗的人群,有沒有什么相應的補救措施,是否發(fā)現問題疫苗造成一些不良反應的情況?
國家衛(wèi)計委疾病預防與控制局局長于競進:目前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也是在與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保持密切的溝通,根據查獲提供的疫苗流入醫(yī)療機構的名單以及疫苗的名稱和批號等相關信息,以便迅速查清涉案疫苗的去向,鎖定使用單位,確定使用人群。
對于目前已經使用的疫苗,正在與食藥總局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根據其組織專家對脫離冷鏈儲存的疫苗質量及安全性的評估情況,做好涉案疫苗受種者的風險評估,研究提出針對性的分類處理措施。同時加強異常反應監(jiān)測,制定預案,發(fā)現問題能夠及時進行處置。
從目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情況分析看,報告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數量,沒有出現異常增多的情況。目前我們監(jiān)測的異常反應發(fā)生率與世界衛(wèi)生組織公布的其他國家發(fā)生率基本持平,沒有超出世界衛(wèi)生組織公布的這樣一個范圍。
二類疫苗要在省級公共平臺交易
記者:對二類疫苗管理現狀如何?疫苗接種點在采購疫苗時有什么監(jiān)督管理手段?
于競進:國家目前有疾控機構三千多家,接種單位有20多萬家。在這樣的情況下,疫苗的生產、流通企業(yè)直接向接種點供應疫苗,點多面廣。同時各個地方發(fā)展又不平衡,監(jiān)管的難度就比較大。由此來看,也不排除存在疾控機構從非法途徑購買疫苗這種可能,不排除個別的機構和個人為了謀取私利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
但是作為疫苗管理來講,國家對疫苗的管理是高度重視的,因為它是用于健康人群的一種特殊藥品,不能因為預防疾病而對人體造成其他的傷害。全國有20多萬家接種單位和疾控機構,僅2014年下半年我們就對14萬家接種單位和3000多家疾控機構預防接種工作進行了監(jiān)督檢查,對出現的違規(guī)情況進行了嚴肅的查處。
圍繞著二類疫苗的管理,也確確實實存在一些問題。目前正在研究推進加強二類疫苗管理方面的工作,要改進第二類疫苗監(jiān)督的管理,特別是要求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今后在使用第二類疫苗的時候,都要在省級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同時按照預防接種管理工作規(guī)范,提供規(guī)范服務,嚴格執(zhí)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記制度,做到疫苗來源可查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證疫苗安全。
將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購機制
記者:此案是在一年前爆發(fā),疫苗目前實際上已經過期了,再追尋流向意義有多大?
于競進:我們在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購機制。加強對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二類疫苗購進使用管理的監(jiān)督,包括日常監(jiān)督檢查、隨機抽查和專項督察的方式,圍繞疾控機構、接種單位購進疫苗時,是否向疫苗生產企業(yè)和疫苗批發(fā)企業(yè)索取證明文件。
在購進疫苗的時候,應該索取相關文件,比如說疫苗生產的批簽發(fā)證明,要加蓋企業(yè)的公章。但是這個章是真是假,好多情況下可能超出了一些基層接種單位的判別范圍,這也是目前管理中一個比較難以解決的問題。另外,完善疫苗儲運和冷鏈運轉的一些記錄,確保預防接種的記錄能夠完整地進行保留,以便加強進行監(jiān)管。
到案者構成犯罪的盡快提請批捕
記者:下一步公安機關還會采取哪些針對性的措施?
華敬鋒:第一,對已查清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要盡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對近期到案的人員全面核查事實,構成犯罪的盡快提請批捕,不構成的移交行政執(zhí)法部門處理。第三,還有一些困難的線索,堅持多警種合成作戰(zhàn),充分運用公安機關偵查手段,加大力度逐一甄別,不放過每一個線索。
(此文截選于“食藥監(jiān)總局:問題疫苗主要流向農村偏遠地區(qū)”一文)
京華時報記者 潘珊菊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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