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郴州市G107高壁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郴州市發(fā)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審批G107高壁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郴發(fā)改報〔2021〕39號)以及省交通運輸廳湘交函〔2021〕686號、省自然資源廳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30000202100061號等材料均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郴州高壁汽車站交通出行條件,提升國道通行能力和服務水平,改善當地交通運輸條件,同意建設郴州市G107高壁立交工程。
項目代碼為:2105-430000-04-01-838358。
二、本項目設置在G107樁號K2036+924-K2038+364和同心路樁號K0+190-K0+762交叉點。
三、本項目采用菱形立交改建方案,G107段為南北走向,上跨同心路,改建長度約1.44公里,其中新建跨線橋約0.25公里;同心路段為東西走向,下穿G107,改建長度約0.57公里;新建輔道約1.1公里。
四、本項目主線G107段按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采用6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4.5米;同心路段按城市主干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采用5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30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均采用公路-Ⅰ級,其余技術指標應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和《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guī)范》(CJJ37-2016)中的規(guī)定。
五、本項目由郴州市公路建設養(yǎng)護中心擔任項目法人,負責該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六、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為23623萬元。建設資金來源為:全部由郴州市籌措解決。
七、請項目法人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規(guī)定,本項目有關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重大設備、材料采購等必須全部實行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八、在下一階段要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區(qū)域工程地質勘查,深化互通方案比選論證,進一步優(yōu)化設計,并檢驗立交前后段運行速度的協(xié)調性。
(二)切實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
(三)加強環(huán)境保護,采取切實措施保護沿線生態(tài)和環(huán)境。該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九、本項目建設工期2年(自開工之日起)。
十、郴州市政府要按照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zhàn)的要求,切實保障建設資金,按照資金籌措方案及時安排資金計劃,并防止新增政府隱性債務。項目法人單位要加強施工、運營期間的組織管理,落實征地拆遷相應政策和措施,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
十一、請項目法人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進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項目開工前應按季度報送項目進展情況;項目開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應逐月報送進展情況。我委將采取在線監(jiān)測、現(xiàn)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guī)行為,并向社會公開。
十二、本項目批復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建設的,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項目建設內容、技術標準、投資規(guī)模發(fā)生重大調整的應在批復文件失效前30個工作日,向我委提出申請。
特此批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