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人民法院關于樂昌市坪石鎮(zhèn)大眾路十號501房(第二次拍賣)的公告
廣東省樂昌市人民法院
關于樂昌市坪石鎮(zhèn)大眾路十號501房
(第二次拍賣)的公告
廣東省樂昌市人民法院將于2022年7月14日10時起至2022年7月15日10時止(競價順延除外)在樂昌市人民法院網(wǎng)絡司法拍賣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物:樂昌市坪石鎮(zhèn)大眾路十號501房,產(chǎn)權證號:粵房地權證樂字第0100011667號、粵房地權證樂字第0100011638號、粵房地權證樂字第0100011637號;建筑面積:93.91㎡;標的物位于第5層,總層數(shù)8層;裝修程度:簡裝。
參考總價:124056元,起拍價:96000元,保證金:10000元,增價幅度:1000元(整數(shù)及其倍數(shù))。
二、競買人條件:競買人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或者條件。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及上述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不得參與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標的物。
競買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可委托他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參與拍賣。競買人委托他人競買的,須在競價程序開始前三日到本院辦理委托手續(xù)并經(jīng)本院確認,競買成功后,競買人(委托人)與受托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拍賣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為買受人。如無委托手續(xù)或委托手續(xù)不全的,競買活動認定為參拍人的本人行為,成交后裁定參拍人為買受人。
三、咨詢、展示看樣的時間與方式:本院已委托“湖南鴻昱達拍詢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結束前對上述標的相關信息進行咨詢、組織看樣及拍賣輔助等工作。本次拍賣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本院不保證拍賣物的真?zhèn)位蚱焚|(zhì)。本院公布標的物圖片或視頻中展示的物品不等同拍賣標的內(nèi)容。競買人請在競拍前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物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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