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財政執(zhí)行緊急采購政策,確保救災物資及時到位 2016-09-29 臺風“莫蘭蒂”對廈門市造成重創(chuàng),全市各機關、事業(yè)單位急需采購搶險救災物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對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實施的緊急采購和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為實現(xiàn)救災物資及時發(fā)放,確保救災工作順利推進,對于因此次臺風災害而實施的緊急采購,可以不執(zhí)行政府采購程序,由各機關事業(yè)單位自行安排采購,并通過單位內控制度實施管理。大宗標準化貨物采購,仍應通過大宗采購渠道向萬翔網絡商務有限公司購買,萬翔公司不能滿足需求的,可以不進行網上競價程序,直接向京東、蘇寧等主流網商,或向夏商、麥德龍、沃爾瑪、家樂福、國美等連鎖超市購買。
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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