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雁江區(qū)人民法院關于資陽市雁江區(qū)城東新區(qū)寶臺大道與中興街交匯處“大地綜合市場”1棟1(f)3-424號房屋(第二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本院定于2025年1月15日10時至2025年1月16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公開拍賣涉案財產,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資陽市雁江區(qū)城東新區(qū)寶臺大道與中興街交匯處“大地綜合市場”1棟1(f)3-424號房屋;證載建筑面積18.05平方米。(注:未標明的瑕疵不在法院承擔范圍,請各競買人自行了解)。
評估價:10.34萬元;起拍價:5.7904萬元;保證金:0.6萬元;增價幅度:500萬元。
特別說明:
1.公告的內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僅供參考,其他隱性的信息或損失等本院無法查知,具體以實物及實際為準。
2.競買人決定參與競買的,視為對拍賣財產完全了解,并接受拍賣財產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請各競買人自行了解。
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5年1月10日前與本院聯(lián)系。
本標的物優(yōu)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無
二、競買人條件
(一)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網絡競拍平臺賬戶,可委托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必須在2025年1月10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經法院確認后可參與競買。競買成功后,競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負責人)須與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辦理交接手續(xù)。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聯(lián)合競買標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為代理人參與競買,相關權利義務由聯(lián)合競買人承擔。如果買受人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來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者領取標的的,買受人應向法院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并由代理人攜帶經公證的委托書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到法院簽訂成交確認書、領取標的。如委托手續(xù)不全,競買活動認定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
(二)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優(yōu)先購買資格經法院確認后才能在競買時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對本標的物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實施網絡司法拍賣的,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
1.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
2.網絡服務提供者;
3.承擔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
4.第1至3項規(guī)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參加競買的人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拍,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上述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將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同時,凡發(fā)現(xiàn)拍賣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可如實舉報。
特別提醒: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對競買人購買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或條件。競買人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導致未能辦理登記、過戶手續(xù)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將對競買結果不予確認。
三、咨詢及看樣
本院現(xiàn)已委托四川助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輔拍機構對拍賣標的進行咨詢解答和組織看樣。
具體看樣時間為2025年1月13日14點半時至16點半時。(看樣需提前電話預約,法院根據預約情況決定是否如期進行)
資陽市雁江區(qū)城東新區(qū)寶臺大道與中興街交匯處“大地綜合市場”1棟1(f)3-424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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