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檢察院機關 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檢察院保安服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PYGP-2021-C-0774)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檢察院保安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天津市河西區(qū)洞庭路美年廣場2號樓309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PYGP-2021-C-0774
項目名稱: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檢察院保安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35.0萬元
最高限價:135.0萬元
采購需求:
第1包 |
否 |
135 |
135 |
其他服務 |
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檢察院保安服務,現需要12名保安服務人員為采購人提供服務,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服務內容:1.門崗執(zhí)勤:為保證安全和辦公秩序對外來人員來訪進行登記、查驗;2.安全檢查:對外來人員來訪進行登記、安檢、X光機物品查驗;3.做好安全巡視、做好防火、防盜工作;4.監(jiān)控室職守;5.車輛、環(huán)境秩序的維護;6.消防管理工作;7.因人員調整辦公家具、辦公桌椅的搬移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項目需求書。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特殊情況以合同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一)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響應文件開啟當日響應文件開啟時間之前“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二)按照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的規(guī)定,本項目是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三)根據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第二條約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jiān)獄企業(yè)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政府采購政策。 (四)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guī)定,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的政府采購政策。 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yè)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 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提供2020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yè)財務報告掃描件(應包括完整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或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提供2021年至少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等)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稅的證明文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 4. 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注: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實際查詢結果以采購代理機構于響應文件開啟當日、響應文件開啟時間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二)供應商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參加磋商。供應商若為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及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供應商若為被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參加磋商,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書(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被授權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如身份證、駕駛證、護照等)(原件備查)。 (三)供應商須具備由省市級或以上公安部門頒發(fā)的《保安服務許可證》,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非天津供應商一旦成交,須在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到天津市公安機關進行備案,響應文件中須提供備案承諾書(格式詳見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3)。 (四)根據財政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的要求及采購人的需求,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yè)采購。監(jiān)獄企業(yè)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符合中小企業(yè)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yè)。 注:小型、微型企業(yè)須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并加蓋公章,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須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并加蓋公章,監(jiān)獄企業(yè)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jiān)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jiān)獄企業(yè)的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定。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供應商須提供《非聯合體磋商聲明函》。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1年10月20日到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qū)洞庭路美年廣場2號樓309
方式:現場獲取或網上獲取,詳見其他補充事宜
售價:5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年11月01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qū)洞庭路美年廣場2號樓309
五、開啟
時間:2021年11月01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磐宇咨詢有限公司第二評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須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上完成注冊并成為合格供應商(注冊網址: http://ccgp-tianjin.gov.cn/register/organization/supplierRegister.jsp)。 (2) 提供以下兩種方式: a. 現場領取:為保證開票信息的準確性,請供應商獲取磋商文件時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以現金形式支付; b. 網上領取,具體要求如下: (1)請將標書款以電匯或銀行轉賬方式從供應商單位賬戶匯至我公司的銀行賬號,并請在匯款備注中標明:“PYGP-2021-C-0774標書款”,采購代理機構開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天津磐宇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大沽南路支行 銀行帳號:698198982 (2)標書款匯款后,請將如下報名信息:供應商名稱、供應商地址、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匯款單截圖、項目編號、供應商聯系人、聯系電話及供應商郵箱以郵件正文形式發(fā)送至info@tjpygp.com,并電話至我公司予以確認。 (3)郵件主題為:PYGP-2021-C-0774報名信息。 (4)采用網上領取方式進行報名的,報名日期以標書款到賬日期為準。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天津市河西區(qū)人民檢察院機關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平江道55號
聯系方式:2825612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天津磐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洞庭路美年廣場2號樓309
聯系方式:022-8839112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薛老師
電 話:022-88391127
其他附件文件下載
天津磐宇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
本頁面提供的內容是按照政府采購、招投標有關法律 法規(guī)要求由采購人或采購 代理等機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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