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物到達現場后,成交供應商應在使用單位人員在場情況下當面開箱,共同清點、檢查外觀,作出開箱記錄,雙方簽字確認。
2.成交供應商應保證貨物到達采購人所在地完好無損,如有缺漏、損壞,由供應商負責調換、補齊或賠償。
3.成交供應商應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裝箱單和合格證等,并派遣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條件如下:
3.1設備技術參數與采購合同一致,性能指標達到規(guī)定的標準。
3.2貨物技術資料、裝箱單、合格證等資料齊全。
3.3在系統(tǒng)試運行期間所出現的問題得到解決,并運行正常。
3.4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交貨并驗收,并經采購人確認。
4.產品在安裝調試并試運行符合要求后,才作為最終驗收。
5.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未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且對采購人造成損失的,由供應商承擔一切責任,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6.大型或者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
7.采購人需要制造商對成交供應商交付的產品(包括質量、技術參數等)進行確認的,制造商應予以配合,并出具書面意見。
8.產品包裝材料歸采購人所有。